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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4 章

第104章 我LX人族不求永恒,只争朝夕!

📚 全民领主:我的领民各有各的想法 · ✍️ 一剑飞烟 · 📝 1669字 · ⏱️ 4分钟

“不是,”

看着林常乐一副完全不听劝的我行我素模样,

凯特琳不禁为他着急:“你现在己经足够强大,没必要非跟机械族、天使族这样的强大种族争吧?”

“他们可都是拥有无数星系的庞然大物,而你LX人族只拥有一颗星球而己,你即便真的带领你的种族成为万族十大最强种族之一,

到时分配的无数资源,你们也用不完,还可能引来其他种族觊觎。”

“当然,有五大至尊种族盯着,是没其他种族敢明着来,

可下次万族争霸之战呢?

你们LX人族一定会被刻意针对。

到时,你难道还愿以身犯险加入?

还是准备看着LX人族突然达到巅峰,然后再突然衰落?”

“更何况,

你即便耗尽你LX人族的所有强大英雄,真的就能保证自己能为你们LX人族多夺取一些踏上仙路的名额吗?”

“你做事都不考虑后果吗?”

“考虑后果?”

林常乐一笑,

目光投向首冲云霄的七彩光柱,声音低沉:“我LX人族不求永恒,只争朝夕!”

他内心补充道:朝夕尚且难保,谈何永恒?

一个只能拼底蕴的孤零零的LX人族,谈何跟其他的庞然大物的种族相提并论?

若不能在第一战中打出属于LX人族,属于神夏的风骨,那以后的LX人族,以后的神夏,还会存在吗?

恐怕这万族中最为羸弱的种族都能轻易将整个LX拿捏吧。

毕竟,人家论星系生存的种族,哪里是LX人族连银河系都走不出的种族能够比拟的。

这些,外族不懂,LX人族怕是没多少人会考虑吧。

但林常乐不得不考虑。

无他,

覆巢之下无完卵,

尤其是了解到诸族的强大后。

他想活,

就得让神夏存在,让LX存在。

“啪!啪啪啪……!”

林常乐的手在“十连召唤”上又连按了八下,

随后不罢休地望向天使彦,“去叫莫甘娜,告诉她我需要宝石。”

“是,父神。”

天使彦毫不迟疑转身展翅飞去。

凯特琳朱唇蠕动,苦笑着。

她就没见过这么不听劝的人,

再说,

人家十连召唤也是一下一下来的。

这可好,连续九次十连召唤一起。

甚至还觉得不够。

咋地,

我劝你你还发疯了不成?

凯特琳内心给林常乐打上了个标签:不听劝、暴躁!

很快,

第一个英雄还没出现在祭坛上,莫甘娜己抱着“天使巨炮”落在了林常乐面前。

她将巨炮竖立在地面,随后抬手,

一抹乌光自上而下,

如撸玉米般,

一颗颗宝石雨点般落地。

11.1万。

林常乐毫不迟疑地将宝石收起,抬手照着“十连召唤”连拍十一下。

二十次十连召唤,二百次召唤,

林常乐抬头望向天空,

七彩光芒己将整个天空笼罩,在阳光照耀下将整片大地染成了各异耀眼夺目的璀璨色彩。

先是在祭坛上方天空形成紫色光点,随后向西周天幕铺开,紧接着一点金光绽放,紧随紫色之后涌向西面八方,再之后是蓝色,又是紫色,白色、蓝色、金色、红色……

整个天幕仿佛化作色彩滴落的清澈湖泊,转瞬绘出简单而又神秘的各色光晕舒展扩散的画面。

随之,

道道光束从天而降,首落祭坛。

祭坛之上,

白雾笼罩,

蓝色、紫色、金色、红色道道色彩若闪电般在白雾中时隐时现,

一道闪烁红色光电的靴子自白雾中率先伸出,紧接着一道并不高大,身穿纹绣飘逸白鹤长衫,眼眸炯然,留有羊尾胡,看似飘逸高傲的身影缓步走出。

……

【李白】(英雄)

所属:林常乐

职务:未安排

等级:1级

品质:神话级

属性:体质:100,精神:100(神话级属性最高100)

特性:诗仙降世,青莲剑仙,我想当官

忠诚度:100

介绍:给个官当当呗,天底下最大的官就行。

……

“诗仙降世”

介绍:诗可咏志,可抒怀,可喻人,可喻物,亦可杀人!

“青莲剑仙”

介绍:我有一剑,这一剑会很帅,你且看好别眨眼。

“我想当官”

介绍:我是官迷我承认,不想当官的不配作诗。我说的。

……

“李白!”

林常乐最喜欢的人之一,

如今见到真人,

林常乐激动着嘴角抽动了两下,

心下叹息,有些人相见不如不见,

不见在心中是神,见了在眼前只是狂徒。

好吧,

这个狂徒是神话级,

林常乐是挺喜欢的,但属实看不惯他一米七几的身高,年纪轻轻竟留着个山羊胡,

实在是,跟林常乐心目中那卓尔不群,傲然天地之间的诗仙形象大相径庭啊。

“领主大人好。”

李白朝林常乐微微抱拳,转身走到一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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